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

图片要闻

首页 -- 图片要闻 -- 正文

省招考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4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暨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7-02        阅读量:

6月30日,省招考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4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暨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与会同志结合自学内容认真开展学习,深刻领会学习教育精神实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中纪委五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和教育系统政绩观反面典型案例。院领导班子和部分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作研讨交流发言,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志达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警示教育片以及中央、省级层面通报的典型案例,教训极为深刻、警示振聋发聩。这些问题表面看是作风和纪律问题,根子是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出了问题,将个人得失放在群众利益、国家利益之上,用短期显绩取代长期潜绩,把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作为树形象、捞资本、谋私利的工具,最终透支的是事业发展后劲、辜负的是民心所望。招生考试工作承担着为国选才的重要政治责任,与会同志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正确政绩观对招考事业健康发展的极端重要性。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以案促学,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招考政绩观根基。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始终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是否满意、招考是否公平”作为衡量招考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确保招考领域各项工作的政绩,真正惠及人民、服务人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营造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聚焦考试组织、招生录取、信息公开、保密管理等环节暴露的突出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主动举一反三,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要坚持以案促改,在真查实改中校准招考政绩观偏差。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反面案例深入检视院党委及个人查摆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整治,严格实行销号管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紧紧围绕“为国选才、公平公正”核心任务,践行“考生至上”工作理念,在提升业务文字材料质量、考试安全体系、招考信息化建设、评卷录取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优化招考服务供给,防范化解招考领域风险。始终把考生和家长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持续提升招考服务质效,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要坚持以案促治,在建章立制中立好招考政绩观标尺。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招考重大政策调整、重大考试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的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决策流程。完善重实干重实绩评价体系,坚决破除“唯录取率、唯升学率”的错误政绩导向,引导干部职工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夯实招考安全基础、提升招考公平质效上来。严格落实招考工作“十不准、十严禁”等规章制度,强化对招生录取、考试命题、保密管理、评卷统分等重点领域的全过程监督,对政绩观扭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制度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持续巩固和发展招考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维护公平公正的育人选人环境。

Copyright© 2015-2016 Lzk.hl.cn,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黑B2-20190258 哈公网监备23010002003786号

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