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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07        阅读量:

为规范我院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为我院各类招标采购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遴选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3.遴选内容:面向社会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取若干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我院委托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等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代拟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组织开标及评标、协助处理质疑投诉、整理归档招标资料等。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

二、资格条件要求

报名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已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完成备案(提供政府采购网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3.在黑龙江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或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招标代理业务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团队,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应具有不少于两名具备政府采购从业资格或相关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报送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516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投送报名资料方式,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

4.报名材料:参加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授权代表报名);

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备案证明截图;

⑤黑龙江省内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⑥报名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⑦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截止日前七个工作日内);

⑧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表及相关人员从业资格或培训证书复印件;

⑩近三年(2023年4月至今)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复印件);

⑪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及组织架构说明;

⑫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含保密承诺、廉洁承诺、时限承诺等)。

四、遴选方式及评审办法

1.遴选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我院将组建评审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入选单位。

2.评审内容(满分100分):

企业综合实力(15分):公司规模、成立年限、资质证书、体系认证等情况;

业绩情况(25分):近三年类似项目代理业绩的数量及质量;

人员配置(15分):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的职称、从业经验、培训证书等;

服务方案(20分):服务流程、质量保障措施、保密措施、应急响应方案等;

办公场所与硬件设施(10分):办公区域、开标室、评标室、监控设施等配置情况;

管理制度(10分):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

服务报价(5分):参照国家及黑龙江省有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价合理性。

3.中选原则: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选单位。若综合得分相同,以业绩评分高者优先。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时,本次遴选作流标处理,重新发布遴选公告。

五、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www.hlje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并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六、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

联系人:张岚军

联系电话:18646295176

七、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

2.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单位因参加遴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

3.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对本次遴选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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